中国环境报7月8日综合报道 今年以来,公安部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为有效震慑犯罪,公安部今天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5月17日,涉案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兆鑫矿业有限公司、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刘某、马某及相关责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业通过私设暗管,将“萃取原矿石”、生产精铜矿等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化钠、砷、铅等有毒物质的尾矿水、尾矿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体及流域土壤的严重污染。
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并两次派工作组赴昆明市指导督办。
二、河北省廊坊市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
5月下旬,媒体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霸州市的部分小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后,公安部即派员督导当地公安机关全面排查。廊坊市公安机关对全市小电镀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取证,现已查清当地31家个体电镀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关事实,已抓获3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已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个体小电镀厂自2011年6月以来,将生产过程中的数百吨污水及电镀废液未经任何处理就排放到周边水域或地下渗井中,造成周边水沟、河流的酸性和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三、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
5月上旬,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会同当地环保部门摸排线索,对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立案侦查,先后抓获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运输车主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6月14日,李某等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4月,佳旺化工公司与长沙市某企业签订生产废水处置协议后,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等人,先后将480余吨含有强酸、重金属的化工废液,非法倾倒至株洲市部分下水道等地。
四、山东省邹平县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3月上旬,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移送线索,及时侦破了邹平县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5月25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运输车主李某两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12月,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将公司提炼赤泥(铝土矿被提炼氧化铝后剩余的废渣,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后的两万余吨红色渣土,分400余车运输至淄博市某公司填埋平整工程。经环保部门对填埋平整工程内的红色积水取样检测,总砷浓度超标6.38倍,确定为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