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底开始,我市启动了电镀行业专项整治,按照进度计划,今年6月底将全部完成整治进行验收。但在6月20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去的第一家电镀企业整治进度就不尽人意,离环保整治要求远远不够。
这家名为常州北湖电镀有限公司的企业,位于横林镇北湖村。检查当天,只有一个车间开着门在生产,其他车间都大门紧锁。一进车间就一股酸味,这家企业的负责人钱金彪却说,“没什么味道。”联动执法人员表示,这家企业无论是雨污水管网还是废气、槽渣槽液的处理都存在问题。
我市现有94家电镀企业,多数都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创办的村办企业,设备场地简陋。这些电镀企业规模虽然不大,但是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铜、锌、镍、铬、镉、氰化物等,危害很大,很容易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重金属污染。
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荣俊介绍,在这次的整治中,共有12家企业关闭。一些电镀企业的负责人为了多挣钱,把厂区内的车间零散地租给小老板们,增加了监管难度。这次“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条款都适用于这个行业。
这次整治中,常州市西林电镀有限公司即将于本月底关闭,这家企业已经有30多年历史。负责人钱波说,厂里各方面的设备条件都比较薄弱,在整改中几次投入了几百万元经费,想来想去觉得没有这个实力再做,也不要硬撑下去了,综合各方面因素,这次下定决心关闭电镀生产线。前几天在看了“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的新闻后,钱波预感到今后电镀行业的环保要求会越来越高,“还特意从网上下载了来看,越看越觉得关了电镀生产线是明智的,今后可能会转行做污染小的机械加工业。”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电镀企业对两高的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有敏感意识。在新北区春江镇安家东蒋村的常州市光辉电镀有限公司,厂区内正在进行整改,令人惊讶的是,绿色的电镀废液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就被排进了厂区一条沟渠内,执法人员要求这家企业立即对将废液抽到厂里的污水处理站,将沟渠内被污染的污泥收集起来以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处理。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王荣俊介绍,如果对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这家企业可能难逃责任。